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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1)采取紧急措施,以挽救造成不良后果的濒死病人的生命。即:在紧急情况下,为挽救病人的生命,医务人员按照医疗操作规范的紧急治疗措施。

(2)在医疗活动过程中,由于病人身体条件异常或身体特殊而发生医疗事故。 所谓医疗事故,是指由于疾病的特殊情况或病人的特殊体质,导致难以预测和预防的不良后果。 医疗事故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病人死亡、伤残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发生在诊疗和护理工作中;二是不良后果的发生,医务人员难以预测和预防,或者无法抗拒或无法预测原因。 医疗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预测的,医务人员不存在主观过错,但由于病人的身体变化和特殊疾病的结合,医疗事故突然发生。 它是医务人员和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无法预见、预防和避免的。 护理人员无法根据当时的情况预见患者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的不利后果。 医疗事故的常见表现是医务人员抢救及时、措施有效或操作正确,但病人仍有死亡或严重后遗症;病人是特殊体质,在治疗前知道或在治疗后发现,但目前医学科学技术很难解决,出现不良后果; 在基础麻醉或推管阻滞麻醉中,使用规定剂量的麻醉药仍会造成呼吸抑制、血压下降或麻醉水平过高,如果积极抢救,仍无法预防不良后果;诊断和手术指征明确,手术正确,但在手术或术后发生事故、呼吸、循环等重要器官功能衰竭等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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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哪些情形不属于中国医疗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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