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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人社部法规司副司长谭超运带队前往成都市温江区,对《农民工拖欠工资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进行立法调查。 研究小组实地访问了黄大姐的智力居家生活服务平台、温江区劳动争议一站式联络中心、北林绿道鲁家滩游客服务中心。 四川省人社厅党组织成员、王勇副厅长陪同调查研究,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区住建局、人社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调查座谈会。

“人社部法规司莅温开展立法调研活动”

  

座谈会现场

温江区地区人事局党组织成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李强在调查座谈会上指出,近年来,温江区认真落实省、市、区旷工管理重要决策部署,多次依法管区旷工,用法治的思路解决劳资纠纷问题,欠薪联动机制 创新运营1+4+9+n信访工作模式,积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形成了1+3+n(1个中心、3个中心、n个调解组织)劳动纠纷多元中介新格局。 以创省级劳动关系综合改革试点为中心,全力抓好欠薪专项根治措施、劳资纠纷调解能力提升项目、省级示范仲裁院提升项目三大措施、系统化管理、刚柔并济、完善严格的保险制度、构建民生基础,为维护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发挥重要意义,

“人社部法规司莅温开展立法调研活动”

  

在一站式联处中心调查

温江区人社局对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解决劳资纠纷提出了相关意见。 一是将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违法不信用主体的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评价体系。 建议对照《保源牧民劳动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确定各相关职能部门不信用主体管理的具体职责,不信用主体应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充分接受,如第十条管理措施,相关职能部门应明确相应的不信用管理,其次, 在市区一级需要制定适合基层工作的实施细则,特别是涉及决策审查、逃避情况规定、送达要求,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无法联系相关负责人的情况,以及用人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情况; 三是建议用人单位相关实际控制人、董事会主要成员、重要股东、相关直接责任人人均列入信用丧失主体名单,并对其参与的公司违法行为列入个人信用丧失共同惩戒。 特别是第一相关负责人必须扩大惩戒范围。 例如纳入公安、银行等征信体系。 (照片/文周晗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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