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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刚从统一收购统一销售时代出来的粮食产业,处于计划与市场更迭的节点。 有企业品牌意识的福州米厂启用稻花香商标,3年后成功注册,成为行业先锋。 灵感来源于那个有名的宋词稻花香里说过丰年。

但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稻花香企业品牌一度失传。 一方面,东北黑土地生产的五常稻花香米后来居住,在高端市场有更高的企业品牌知名度,另一方面商标侵权泛滥,品牌和模仿者大为流行。

感受到这一点,福州米厂决定恢复稻花香,重塑企业品牌的影响很大。 从2006年开始,延续至今的漫长商标维权之路正式开启。 并且,福州米厂试图通过引进社会资本、混合全制快速发展、产销区域合作、经营全产业链、确保新的零售能源,探索粮食安全越来越多的实现途径和以前流传下来的粮食产业优化路径。

“福州本土稻米企业品牌“稻花香”米业,重塑企业品牌再出发”

失去的稻花香

2019年,福州米厂一纸诉状将五常市千禾米业有限企业及出口商北京先农氏有机食品科技有限企业告上法庭。 被告擅自登记稻花香商标专用权,侵犯福州米厂的合法权益。

这并不是福州米厂首次提起诉讼。

年以来,福州美厂至少提起了58起司法诉讼,维权地覆盖福建、湖南、江苏、安徽、广东、北京等省市。 而且,福州米厂多年来开始了40多个行政维权。 他无一例外地指的是稻花香商标权纠纷。

稻花香是福州市国有企业福州米厂于1996年开设,1999年正式注册的商标。 同期注册的是另一家企业品牌冠福。 粮食企业品牌化在当时被认为是具有先进意识的方法。

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实行粮食统一收购统一销售体制,但在1993年全国城市取消粮票、粮食营销市场开放之前,统一销售制度并未退出历史舞台。 关于全面开放粮食收购和营销市场,是2004年以后的事件。 61岁的林铭亨长期在福州市粮食系统工作,见证了粮食流通制度的历史性变革。 由于长时间具有计划属性,粮食经营者大多缺乏企业品牌意识,很少有人积极打造和培育企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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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福州米工厂早上起得早,但是集合得晚。

精心培育,稻花香的知名度和信誉度逐渐提高。 但是,20世纪90年代末,在国有企业改革的浪潮中,福州美厂不应遇到公司重组、员工分流等重大变动。 因此,曾经的先行者无暇顾及进一步培育稻花香企业品牌。 曾经被期待的稻花香长时间地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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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国内粮食市场是另一番景象。 2004年,中央1号文件确定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从这一年开始,国家全面开放粮食收购和营销市场,实行多渠道经营。 不久,各大企业品牌开始竞相占领市场。

2000年,东北人田永太在多年育种的基础上,选育出未来全国市场热门的稻花香2号。 年,在中国企业品牌价值评估新闻排行榜上,以稻花香2号为代表的五常大米以639.55亿元的企业品牌价值,居美国企业品牌首位。 对许多客户来说,一谈到稻花香,必定会被称为五常米,但很少有人知道福州米厂才是稻花香商标的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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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商标盗用、挪用屡见不鲜。 福州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局长卢林在去年12月召开的座谈会上表示,2006年,福州米厂在吉林省磐石市打响了第一弹,花费巨额资金‘ 稻花香商标专用权从行政诉讼到司法诉讼不间断,维权行为遍及湖南、湖北、江苏、江西、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地。 以前,公司是‘ 稻花香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都是偷偷进行的,近年来越来越明显。 据卢林介绍,据中国商标网报道,目前用稻花香字体申请注册商标的有480件。 他担心,稻花香会步阿司匹林尼龙金骏眉等商标后尘,变得越来越模糊,最终退化为商品共同名称,遭到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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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困境,福州美厂一边走着漫长的维权之路,一边启动了稻花香企业的品牌再造计划。

是通用名称还是注册商标?

福州米厂的维权历史可以追溯到2006年。 但是,其代表例子不就是12月最高人民法院审查的稻花香商标专用权纠纷案吗?

年,福州米厂向法庭起诉五常市金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称生产销售乔家大院的稻花香米,侵犯了稻花香商标专用权。 一审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五常企业采用类似稻花香的标志,容易误导顾客,侵犯了商标专用权。 二审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反复表示,稻花香是约定的俗称,是正当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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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重审阶段,焦点将集中在稻花香是否属于一般名称上。

注册商标含有商品通用名称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采用。 福州市粮食物资储备局监督检验处副处长陈晓娟长期从事稻花香维权合作事业。 她说,一般名称包括法定或约定俗成的两种情况,前者在法律规定或国家标准、领域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中是指明确的名称。 后者是指被普遍认可和采用或在专业工具和词典中列为商品名的商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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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五常企业提供的证据,2009年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的《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从2009年开始宣传五优稻4号品种。 这个品种的原号是稻花香2号。 因此,五常企业主张稻花香为法定通用名称。 对此,法院认为,不能只以审定公告的名称为依据,认定该名称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一般名称。 审定公告的原代码是稻花香2号,不是稻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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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花香也不能构成一般的名称。 法院认为,一般名称通常以全国性相关公众的一般认知为评价标准。 在五常这个特定的地区,稻花香被认为是指大米的一种,但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全国人民都将这个名称视为特定稻种的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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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经过三年的司法长跑,福州米厂赢得了这场诉讼。 该案还入选了中国最具研究价值的知识产权审判案。 通过商标法中重要法律问题的解释,如法定通用名称与约定一般通用名称的评价标准、注册商标专用权与品种名称的区别和联系,确定了此类案件的审判标准,在充分保护商标权的基础上,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陈晓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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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之路被突破后,稻花香再次出发。 年11月,福州市粮食物资储备局致函国家商标局,审查和‘ 稻花香相似的480件商标。 陈晓娟表示,下一阶段,福州粮食系统将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合作,开展稻花香企业品牌维权活动,并公司将加大诉讼力度,切实维护商标所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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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企业品牌并从此出发[/s2/]

年12月28日,福州市稻花香米业有限企业成立一周年庆典在福州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举行。 凭借这个新平台,这一年来,稻花香品牌大米销量从不足1万吨上升到3万吨,在沪、苏、浙、粤等东南地区、川、渝、滇、黔等西南地区完成了市场布点。 按照计划,今年稻花香米将达到5万吨的年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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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积极维护权利,另一方面优化变革。 年12月28日,福州米厂以稻花香注册商标入股,与福州市米业企业、福建省创世纪投资集团有限企业、鸿汇(福州) )投资有限企业联合成立国有控股混合全制公司福州市稻花香米业有限责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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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企业在东北有广阔的栽培基地‘ 稻花香提供高质量的大米,鸿汇企业在全国有完整的销售渠道,‘ 稻花香开辟了市场通道,另外两家国企拥有企业品牌资源和加工生产能力。 林铭亨的另一个身份是福州市稻花香米业有限企业董事长。 他说,引进社会资本有助于聚合多个特征,建立育苗、栽培、仓储、加工、销售的全产业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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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耕地少,人口密集,是典型的粮食主销售区。 省外产区农业资源优越,生产潜力大。 拓宽产销合作渠道,打破前所未有的、松散的粮食购销关系,快速发展更深入、更密切、更多元化的合作,在粮食安全保障方面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玲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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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稻花香企业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开展战术合作,在当地建设2.2万亩生产基地,租用1.1万亩稻田,并解决每天稻谷1000吨的现代化加工生产线,通过企业+基地+农户+订单农业的模式,培育、种苗、种田

另一方面,对于老粮人林铭亨来说,稻花香必须重新出发,打破以前流传下来的粮食产销模式,种植新业态,引入新思路。

目前,稻花香米由生鲜企业品牌朴朴合作。 稻花香的第一家在线体验店也正式开业迎接客人。 这家体验店提供农耕文化的展示和体验、粮食产品的展示、离线引流等功能。 体验功能也可以扩展到产地。 稻花香企业计划利用东北嫩江沿线的水稻基地,快速发展旅游,充分挖掘稻花香的文化内涵,主要是蛙稻等文化概念。 将来相应的功能性、高附加值产品也会相继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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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稻花香与合作伙伴福州市禾盛粮油食品连锁有限企业共同构建了粮油产品物流配方体系。 由于产品重,配送价格高,粮食产品配送总是‘ 最后一公里的痛点是,我们自建物流配送队伍,搭建APP平台,为城市费用提供快递服务。 现在福州市内的20家店可以覆盖大部分社区了。 粮食盛油负责人陈琦始说,在以稻香米为切入点尝试定制配送服务业的情况下,客户可以事先选定产品、规格、时间,由我们配送团队每月定期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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