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积极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致力于全面提升城镇老旧小区的生活环境和居住质量,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此,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携手中建民筑集团联合编制了《辽宁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指引》,旨在为我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科学、系统、全面的技术指导和实施路径。将围绕这一技术指引的总体要求、三个改造阶段、五个工作机制以及八项重点任务展开详细阐述。《辽宁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指引》的总体要求,是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注重改造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改造工作需充分考虑小区的历史背景、文化特色及居民的实际需求,实现小区功能完善、环境美化、设施提升的目标。同时,强调改造过程中的可持续发展理念,鼓励采用绿色、节能、环保的技术和材料,减少改造过程中的碳排放,推动老旧小区向绿色生态社区转型。三个改造阶段第一阶段:前期准备与调研此阶段主要任务是完成老旧小区的全面摸底调查,包括小区基础设施状况、房屋结构安全、居民需求调研等,形成详细的问题清单和改造需求报告。同时,建立改造项目库,明确改造优先级,为后续的规划设计和施工打下坚实基础。此外,还需加强宣传动员,提高居民对改造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形成“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第二阶段:规划设计与实施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依据《技术指引》的要求,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和设计方案,确保改造内容既符合实际需求,又体现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设计方案需注重功能性与美观性的统一,提升小区的整体风貌。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确保改造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同时,加强施工监管,减少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第三阶段:验收评估与后续管理改造完成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评估,确保改造效果达到预期目标。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改造后小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改造成果得以长期保持。此外,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收集反馈意见,作为后续改进和提升的依据。五个工作机制1. 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改造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2. 资金筹措机制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渠道,包括政府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居民自筹等,确保改造资金充足。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3. 政策保障机制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包括土地供应、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等,为改造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4. 社会参与机制鼓励居民、社区、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改造工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通过居民议事会、社区听证会等形式,让居民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增强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5. 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对改造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将改造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八项重点任务1. 基础设施改造重点对老旧小区的道路、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提升小区的整体功能。 2. 房屋安全改造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加固处理,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对房屋外立面进行美化,提升小区的整体美观度。 3. 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增设或改造小区内的养老、托幼、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居民多样化的生活需求。 4. 环境整治与绿化提升对小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理垃圾、拆除违章建筑,同时加强绿化建设,提升小区的生态环境质量。5. 智慧社区建设推动老旧小区向智慧社区转型,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6. 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进行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提供更加便捷、安全的生活环境。7. 节能与绿色改造推广绿色节能技术,对小区的照明、供暖、制冷等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8. 社区文化建设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举办各类文化活动,提升居民的文化素养和归属感,营造和谐、温馨的社区氛围。综上所述,《辽宁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指引》为我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指导。通过实施三个改造阶段、建立五个工作机制、落实八项重点任务,我们坚信,辽宁省的老旧小区将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成为居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这一过程中,需要政府、社会、居民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深入实施,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标题: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中建民筑集团联合下发《辽宁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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